新疆铁道与能源技术大学主校区项目(筹)-室外配套工程一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铁道与能源技术大学主校区项目(筹)-室外配套工程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650*****032*********)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市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855.0 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州区
2.项目规模: 室外道路铺装、给排水、消防给水、采暖、电气、弱电管道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新疆铁道与能源技术大学主校区项目(筹)-室外配套工程一标段
招标范围: 室外道路铺装、给排水、消防给水、采暖、电气、弱电管道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之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的扫描件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施工业绩在项目所在地施工时开具的农民工专户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信誉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5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犯罪行为;(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 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招标投标活动。 2.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不良行为记录:(1)近三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政策,在本地不认真履行合同,造成一定影响的;(2)招投标中因串标、围标等违规被通报的;(3)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4)项目所在地投标人近三年存在安全、上访、偷税漏税等行政处罚的;(5)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等人员未在其他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中任职,以上人员需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至少需拟派2名安全员)。 5.提交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和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 6.投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确认函。 7.提交项目内计划所需用工总数,做好预用工时间、薪酬等方面的预估规划。出具使用本地籍劳动力承诺书(用工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明工种及数量,明确说明使用本地籍劳动力用量不小于用工总量的30%其中低收入群不低于)。 8.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9.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人不一致,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0.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工程监理计划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预算中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当低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当月信息参考价的20%时视为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五条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五项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进行处理。 14.确保建筑工程自招投标报价至纸质版本计价一致,对于提交的纸质版本计价工程文件与参评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一致的,若不一致按招标文件重大偏差评审标准中第二项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进行处理,并计入企业征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到 2024年11月1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采用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67号哈密市融媒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
955*****110********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代表提供近半年(2024 年4 月-2024 年 9月)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6. 本项目仅采用计算机辅助电子开评标,开标现场无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哈密市建国南路3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5楼 |
联 系 人:王老师 | 联 系 人:张钊瑜 |
电 话:0902-******* | 电 话:180*****35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10月2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