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潘修荣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潘修荣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我局正受理潘修荣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东方国用(2005)第112号〕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泰安街北一巷,土地面积为1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赵清球,南至四米路,西至吉照权、吉成云、吉绍雄、吉浪中、吉家辉、吉震耿、吉若凡、吉宇冰,北至小路,坐标为:J1(X*******.470、Y******.490),J2(X*******.488、Y******.893),J3(X*******.618、Y******.917),J4(X*******.600、Y******.514)。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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