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文山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服务公开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南犇合文山[2024]02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服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8 万元,招标人为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城区供水老化管网 DN1000 管 1396 米,DN800 管 7013 米,DN600 管 14832 米,
DN500 管 2115 米,DN400 管 1326 米;改造供水安全隐患整治管网 DN1000 管 2150 米,DN800
管 1270 米,DN600 管 7740 米,DN500 管 19715 米,DN400 管 5576 米,DN300 管 12000 米;
改造供水支管老化管网 de110 供水支管 55544 米,de50 供水支管 93088 米,de32 供水支管
130632 米,以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文山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服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
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的财务决算服务方须提供)
3.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
须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
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
具的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提供);
(2)财务专业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须注
册在本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若
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财务决算服务方提供)。
注: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和财务专业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5.拟派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10 人(不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和财务专业负
责人),项目实施期间驻现场人员不少于 2 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员及项
目实施期间驻现场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企业,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并附信誉承诺。
(2)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
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承诺)。
(3)投标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
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承诺)。
(4)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承诺,并且投标人无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
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
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注: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书面声明。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
标过程中进行网站查询,若发现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犯罪档案记录的,视为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
不良信用记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9.投标人的其他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2)廉洁自律的承诺;
(3)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为会计师事务所。
(2)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8)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2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望龙锦苑西区 L5—S3)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望龙锦苑西区 L5—S3)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山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服务 已由
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文山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市发改发〔2023】1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云南犇合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择优选定全过程造价
咨询及财务决算服务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山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服务。
2.项目编号:云南犇合文山[2024]024。
3.项目计划总投资:本工程建设总投资为 15221 万元,其中工程费 12910 万元,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 1184 万元,基本预备费 1127 万元。
4.合同估算价:98 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城区供水老化管网 DN1000 管 1396 米,DN800 管 7013 米,DN600
管 14832 米,DN500 管 2115 米,DN400 管 1326 米;改造供水安全隐患整治管网 DN1000 管 2150
米,DN800 管 1270 米,DN600 管 7740 米,DN500 管 19715 米,DN400 管 5576 米,DN300 管 12000
米;改造供水支管老化管网 de110 供水支管 55544 米,de50 供水支管 93088 米,de32 供水
支管 130632 米,以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7.招标范围
承担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
管理及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编审及与工程造价和财务竣工决算有关的其
他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a.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或
施工图预算)、配合建设单位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的检查等相关工作。
b.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
款的拟定、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造价、进行施工方案优化的经济比选、
审核暂定价材料及新增材料价格、审核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处理工程索赔及反索赔事项等,
c.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并出具审核报告。
d.竣工财务决算编审: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编审并出具审计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审计(如需要)
等工作。
e. 按招标人要求对其他工程造价及财务管理提供咨询和参考意见。
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
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并向招标人
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之日止。
9.质量标准:咨询服务成果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配合完成咨
询成果相关的审核、备案工作。
10.项目实施地点:文山市。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均须提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
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的财务决算服务方须提供)
3.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
须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
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
具的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提供);
(2)财务专业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须注
册在本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若
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财务决算服务方提供)。
注: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和财务专业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5.拟派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10 人(不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和财务专业负
责人),项目实施期间驻现场人员不少于 2 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员及项
目实施期间驻现场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企业,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并附信誉承诺。
(2)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
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承诺)。
(3)投标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
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承诺)。
(4)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承诺,并且投标人无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
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
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注: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书面声明。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
标过程中进行网站查询,若发现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犯罪档案记录的,视为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
不良信用记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9.投标人的其他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2)廉洁自律的承诺;
(3)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为会计师事务所。
(2)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8)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及双休除外)。
2.地点: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望龙锦苑西区 L5—S3)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
章)、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
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望龙锦苑西区 L5—S3)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
文件。也可上述资料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1372168174@qq.com)完成网络报名。
注:a、邮箱投递报名资料时应将包件命名为“文山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
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服务+企业名称”;
b、此邮箱仅用于投标报名,不做澄清、不做解释;
c、如资料不全的,不接受其报名;报名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未将完整并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的,不接受其报名。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
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 2%进行计算为人民币 19600.00 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397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 7000.00 元,降幅
为 64.29%。
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仟元整(¥:7000.00 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
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
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
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
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3)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投标申请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
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
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
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2)保证金缴纳信息:
户名: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
银行账号:118010100100053192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地址:云南犇
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望龙锦苑西区 L5—S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开启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地址: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
卧龙街道望龙锦苑西区 L5—S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
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西正街 88 号
联系人:汪则成
电 话:0876-21346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望龙锦苑西区 L5-S3 商铺
联系人:徐光彬、侬雁鹏
电 话:13187605326
传 真:/
电 话:0888-30196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6-2181079。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文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西正街 88 号
联 系 人:汪则成
电 话:0876-21346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望龙锦苑西区 L5-S3 商铺
联 系 人: 徐光彬、侬雁鹏
电 话: 13187605326
电子邮件: 13721681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