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爱华两台压铸机地基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中电爱华两台压铸机地基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中电爱华两台压铸机地基项目,采购人为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的询比采购,项目编号:CECOM-2023-BD03-1201。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中电爱华两台压铸机地基项目
2.1.2 工程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一路2号中电爱华园区10栋1楼
2.1.3 建设规模: 约520㎡。
2.2工程范围:中电爱华园区10栋1楼,建造2台压铸机地基施工,包括图纸及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预估采购规模:人民币82万元。
2.4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 11月1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2月6日,工期25日历天。
2.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书)。
3.7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
3.8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购买采购文件,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采购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5868
联 行 号:104*****5725
注:说明
①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 标书款发票: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 务必于递交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较方便):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4.3采购文件售价8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152*****344
E-MAIL:liuyajie@ce-com.cn
4.5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上发布。
7.特别提醒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论是否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全部项目资料,供应商负有完全的保密义务。
8.联系方式采购人: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姜宇、于铮
联系电话:185*****723、134*****110
邮件:jiangyu@c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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