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博物馆二期展陈和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吐鲁番出土文书博物馆建设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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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吐鲁番博物馆二期展陈和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吐鲁番出土文书博物馆建设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
650*****102*********)已由吐鲁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吐市发改社会〔2024〕25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援疆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吐鲁番市文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吐鲁番博物馆二期展陈和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吐鲁番出土文书博物馆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吐鲁番市
2.项目规模: 总改造建筑面积
*****.49平方米。包括:安全改造提升(消防、安防、结构加固等);展陈及功能用房改造;设备电气改造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吐鲁番博物馆二期展陈和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吐鲁番出土文书博物馆建设项目)(EPC)
招标范围: 总改造建筑面积
*****.49平方米。包括:安全改造提升(消防、安防、结构加固等);展陈及功能用房改造;设备电气改造工程。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如在初步设计图纸中发现漏项、设备数量不足、做法不明确及图中标明要求须二次深化设计的,由承包人进行细化设计,所有费用均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关专业)。
3.投标其他条件:
3.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含装饰装修或展陈类)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含)公共建筑(含装饰装修或展陈类)设计业绩(含EPC设计)。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含装饰装修或展陈类)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其他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班子管理成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等)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均无在建项目。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2)设计项目班子管理成员(专业配备齐全,主要有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给排水等专业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均须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设计相关注册类资格证书。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投标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形(全国范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诉讼、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凡出现上述情形的,本次招标均不予认可,按否决投标处理;
3.7其他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6日到 2024年11月15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ggzy.tlfzw.cn//TPBidder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0:00
2.递交方法:http://ggzy.tlfzw.cn//TPBidder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http://ggzy.tlfzw.cn//TPBidder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请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信用评价评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投标企业投标截止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信用分值为准,按照折算公式折算该企业信用得分,设计企业信用得分=信用分值÷150*5。按照新疆住建厅《关于修正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公告》施工企业得分全部暂按5分计算。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吐鲁番市文物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吐鲁番市木纳尔路1268号 |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美景天城商铺3栋202 |
联 系 人:刘立刚 | 联 系 人:刘嘉 |
电 话:138*****000 | 电 话:181*****02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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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