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检测仪招标公告

粉尘检测仪招标公告

竞价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鞍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委托,邀请符合要求的竞价人参加其粉尘检测仪的竞价采购。

1.竞价文件编号:AB********2210

2.采购项目范围:

粉尘检测仪,详见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ansteel.cn) 粉尘检测仪公开竞价《标的需求一览表》

2.1.要求制造商须为执行标准中规定的厂家。如规格型号和厂家有不符,请竞价时备注正确的型号和制造厂;

2.2.交货时必须提供以下进口证明文件:

2.2.1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或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原件;

2.2.2制造商或其驻华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及质量保证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如满足本条款采购要求,竞价人在报价时须提交承诺函,承诺所报价的备件可提供以上要求的文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3.报价时需注明每项备件的产地及最短交货期。

2.4. 拟供设备必须具备CSA零区认证与CPA中国计量认证并在报价时作为附件上传。详细见采购附件要求。

3.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粉尘检测仪公开竞价《标的需求一览表》

4. 竞价人资格要求:

4.1. 指定品牌如由代理商竞价的须有制造商授权的一年以上资质(不接受转授权)。随报价书提供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4.2. 注册资金需在100万以上,竞价时随报价书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5.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交货期:2016年12月31日;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其余详见合同条款。

6.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7.竞价过程

7.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10时

7.2竞价地点: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报价交易平台

8.评审原则:

评审办法:总价最低价成交。竞价规则:在满足竞价要求前提下,整包最低价成交。

9.本次购买竞价文件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账户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机构银行帐号:5100 1885 1360 5150 8776

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10. 本次竞价过程,供应商无须缴纳保证金。

11.本次成交服务的收取标准详见附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总价(含税价格)计算,适用设备备件类费率。

12.联系方式:

采购方:鞍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祖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刘洪涛;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9@qq.com">********9@qq.com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位
1 粉尘检测仪 Tribo.DSP3600-11-159N-HR-T6或与此型号相同质量的 1 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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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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