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兴周路、南三路、纵一路项目施工监理
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兴周路、南三路、纵一路项目施工监理
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兴周路、南三路、纵一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兴周路、南三路、纵一路)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代码2408-******-04-01-******、2408-******-04-01-******,招标人为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镇。
2.2建设规模: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兴周路、南三路、纵一路)项目,由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兴周路、南三路、纵一路(周长线—兴周路))与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纵一路(兴周路—G525))两个项目组成,本次招标项目道路总长约8845米,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绿化、综合管线(电力、通信、智慧交通、路灯等)。
具体项目:1、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兴周路、南三路、纵一路(周长线—兴周路))项目,建安工程费约8986万元。建设规模包括(1)兴周路、南三路、纵一路(周长线~兴周路)项目。其中兴周路为城市道路全长约 1097m,路幅宽度 24m,新建一跨 20m 桥梁 2 座;南三路为城市道路全长约 380m,路幅宽度 24m,新建一跨 20m 桥梁 1 座;纵一路(周长线~兴周路)为城市道路全长约 388m,路幅宽度20m。(2)对两个研学基地之间道路进行提升,涉及道路为潮涌路(研学中心云翊航空项目~骑荆线),路线全长约 2800 米;骑荆线(潮涌路~兴周路),路线全长 3900米,连接路线全长 6700 米。
2、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纵一路(兴周路—G525))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120万元。建设规模包括纵一路(兴周路~G525)段,纵一路为城市道路本段全长约 280m,路幅宽度 20m,新建一跨 16m 桥梁 1 座。
2.3概算投资:建安工程造约9000万元;
2.4计划施工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2025年7月31日前完工(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兴周路要求2025年5月31日前完工)。
2.5招标范围: 海宁市钱塘文化研学中心区间道路(兴周路、南三路、纵一路)项目施工监理施工监理等施工图范围内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包括不在施工图范围内的自来水管道工程、天燃气管道工程、国防光缆保护施工、蒸汽管道迁改等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具体详见图纸)。
2.6监理服务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的质量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下(至投标截止日),身体健康且符合备案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本项目只接受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无在监工程(在监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考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上传至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6日下午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周王庙镇桑梓中路525号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园区恒力大厦9楼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 系 人: 尤女士
电 话: 电 话: 158*****559
传 真: 传 真: 0573-********
监督部门: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邮 编:******
联系人 : 何女士
电 话:0573-********
2024年10月25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
3 | 总监资格 | 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附注册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监理过一项单个合同建安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内容、规模、造价的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 |
5 | 监理人员资格 | 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4人(含总监),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
6 | 进浙监理备案证 | (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 )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
7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9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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