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农发行昌吉州分行机关电梯更换项目
(招标编号:XYTDZB-2024GK4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农发行昌吉州分行机关电梯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州分行机关办公楼载客电梯使用日期为 2007 年 7 月 1 日,至今已连续使用 17
年,电梯的主要部件都已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在电梯年度安全检验检测时,昌吉市市场监
管局和电梯维保单位都提出更换电梯的建议。本项目实施是消除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的要
求,以确保我行职工和来行办事人员上下楼安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发行昌吉州分行机关电梯更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农发行昌吉州分行机关电梯更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以下规定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
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期能够覆盖我行拟签订的更换电梯维修改造合同期限。公司内部管理
规范,有完整的管理体系,能够满足我行需要。
3 投标人必须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业绩记录,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范围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4.电梯制造商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5.电梯代理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资质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新颁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
6.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7.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电
梯制造厂家对经销商明确授权内容和权限及连带责任,经销商无承担能力时由制造厂家承
担,代表制造厂家的经销安装单位投标做出的质量、质保等承诺必须得到制造厂家的确认认
可。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
明资料)。
9.供应商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
诉纪录;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
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1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获取文件的,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七、其他
招标公告
农发行昌吉州分行机关电梯更换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招
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昌吉州分行机关办公楼载客电梯使用日期为 2007 年 7 月 1 日,至今已连续使用 17
年,电梯的主要部件都已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在电梯年度安全检验检测时,昌吉市市场监
管局和电梯维保单位都提出更换电梯的建议。本项目实施是消除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的要
求,以确保我行职工和来行办事人员上下楼安全。
项目名称:农发行昌吉州分行机关电梯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XYTDZB-2024GK4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 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农发行昌吉州分行机关电梯更换(包含但不限于与电梯更换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如电梯设备款、运费、安装验收、一年质保及质保期内的配件费;旧电梯拆除费,可拆抵;
机房土建配套费,开孔及防水台阶,孔洞回填;底坑防水;门套封堵配套,加单封堵及地面
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为我行付款后 3 个月内完工,具体时间等合同签订后定。(实际服务期以招标
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以下规定且有承担
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期能够覆盖我行拟签订的更换电梯维修改造合同期限。公司内部管理
规范,有完整的管理体系,能够满足我行需要。
3 投标人必须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业绩记录,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范围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4.电梯制造商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5.电梯代理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资质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新颁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
6.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7.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电
梯制造厂家对经销商明确授权内容和权限及连带责任,经销商无承担能力时由制造厂家承
担,代表制造厂家的经销安装单位投标做出的质量、质保等承诺必须得到制造厂家的确认认
可。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
明资料)。
9.供应商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
诉纪录;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
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北京时间,上午
10:30-13:30 下午 15:30-1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获取文件的,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300 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1: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开标厅。(如有变动,
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开标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招标代理: 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地 址: 昌吉回族自治州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 A 座 24F
邮编: 831100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常亮 联 系 人: 史新西
电话: 0994-2331117 电话: 15999133266
电子邮箱: 657857511@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
联 系 人:常亮
电 话:0994-23311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 A 座 24F 室
联 系 人: 史新西
电 话: 15999133266
电子邮件: 6578575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