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铁运营1、2、5、9号线主所排油注氮装置改造为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施工年度项目采购公告
深铁运营1、2、5、9号线主所排油注氮装置改造为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施工年度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铁运营1、2、5、9号线主所排油注氮装置改造为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施工(2024-2027年度)项目 | ||
项目编号: | STYY-2024-SG2223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对深圳地铁白石洲、西乡、西丽3座主变电所进行地质勘察,编制详细阶段地质勘察报告;按照施工图纸、合同技术规格书要求,将深圳地铁白石洲、西乡、后海、西丽、侨城东5座主变电所排油注氮装置改造为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排油注氮装置,水泵房建造,高压细水雾机组、喷头、管材、水箱等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与所内消防系统的接口调试。 | ||
公告名称: | 深铁运营1、2、5、9号线主所排油注氮装置改造为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施工(2024-2027年度)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无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095 | ||
交货期说明: | 无 | ||
招标/采购范围: | 无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公司,只接受一家投标。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近三年来(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近三年来(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将不被招标人接受。 (3)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 ||
联系人: | 李工、魏工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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