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配套服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配套服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配套服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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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配套服务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09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对口援助100.0%,招标人为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 新建科创中心,总建筑面积6366.2平方米, 其中科创中心综合楼5056.6平方米、展示中心516.8平方米、智慧中心(大数据中心)516.8平方米、餐饮区276平方米及附属配套工程;新建一级消防救援站,总建筑面积4064.66平方米,包括消防站房、多功能训练场、训练塔及附属配套,购置消防车及有关消防器材。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091*********001
标段(包)名称: 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配套服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 施工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企业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3500万元以上(含3500万)的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②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设计企业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3500万元以上(含3500万)的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6日到 2024年11月1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或电子保函,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3、总承包工期300日历天。4、本项目投资总额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北京市对口援疆资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6号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A20楼
联 系 人:李天帅 联 系 人:朱丽清
电 话:0903-*******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10月2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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