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系统维保(二次)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系统维保(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门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海门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名称:海门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HMJT*******-1三、采购维保主要内容:对过保的1台BZ50直燃机、1台BZ100直燃机、1台BZ125蒸汽机、 7台冷却泵、7台冷冻泵、4台热水泵,1套天加风冷热泵水系统机(含循环水泵)、4套格力风冷热泵水系统机组模块机(含循环水泵)、750套风机盘管、25台新风机组含洁净、5台冷却塔进行维保服务(详见项目需求)。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具有制冷工职业资格证书和远大空调操作证书;3.具有中央空调系统维保相关业绩,提供2013年1月以来年维保费不低于10万的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维保合同。五、标书发售地点: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详见附件)。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市长江南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八、现场考察时间:自行考察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 备注: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实地考察,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可能有误差,中标后总价不予调整。如不实地考察,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包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hmzfcg@126.com友情提醒: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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