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八标段招标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八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已由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

2.2项目概况: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等方式(措施),以达到改善秭归县森林结构、提高土壤蓄水保土功能,持续维护和改善库区森林质量,保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等目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9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备注

1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一标段

归州镇(白果园村、官庄坪村、贾家店村、彭家坡村、屈原庙村、万古寺村、向家湾村、盐官村)

退化林修复6392.37亩

*******.10

2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二标段

屈原镇(凤凰溪村、链子岩村、龙马溪村、铺坪村、漆树坪村、天龙村、西陵峡村、仙女坪村、长江村)

退化林修复6831.62亩

*******.62

3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三标段

屈原镇(九岭头林场)

退化林修复9597.34亩

*******.43

4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四标段

水田坝乡(青蒿峪村、严坪村、永吉村、王家桥村)

退化林修复8845.73亩

*******.38

5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五标段

水田坝乡(马营村、三溪河村)

退化林修复6163.72亩

*******.65

6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六标段

水田坝乡(正存村、石垭村、野桑坪村、上坝村)

退化林修复5477.23亩;人工造林14.63亩;封山育林1826.07亩

*******.88

7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七标段

泄滩乡(白家河村、柴家湾村、核桃坪村、黄家山村、九条岭村)

退化林修复5379.93亩

*******.73

8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八标段

泄滩乡(陈家坡村、桂花坪村、棋盘岭村、万家村、徐家山村、坊家山村)

退化林修复3519.43亩;人工造林30.37亩;封山育林3415.93亩

*******.20

9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九标段

郭家坝镇(夫子头村、郭家坝村、荒口坪村、擂鼓台村、罗家坪村、庙垭村、西坡村)

退化林修复6482.63亩

*******.97

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如果多标段投标的按下列原则处理:按照标段顺序,同一投标人参与前面标段投标的,随后标段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4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5履约期限(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目标(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分包意向协议书》,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金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以上,接受分包合同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具备林业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安全员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8.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以上人员2024年07月-2024年09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拟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无在施项目承诺书、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带有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3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0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六、开标会

6.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其他事项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信息发布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7.3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7.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13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8*****6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高新区深圳路18-5号四楼

联系人:韩庆峰

联系电话:132*****883


标签: 水土保持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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