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部分非现场执法设备违法抓拍告示标志完善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部分非现场执法设备违法抓拍告示标志完善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部分非现场执法设备违法抓拍告示标志完善项目 | ||
品目 | 货物/无形资产/经营类无形资产/标志/其他标志 |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武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7日 17:2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领取接待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效禹、周亦凡、张小雷、冷子丰、陈湘、陈志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 |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7-******** |
项目概况
2024年部分非现场执法设备违法抓拍告示标志完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领取接待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GDZB-WHZC-2024-063-1
项目名称:2024年部分非现场执法设备违法抓拍告示标志完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违法抓拍告示标志采购等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内,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工;质保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的制造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领取接待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谈判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谈判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落实以下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具体政策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2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70号四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效禹、周亦凡、张小雷、冷子丰、陈湘、陈志君
电 话: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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