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七台河市阳光丽景小区电梯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2024-097[GK]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阳光丽景小区电梯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297.277357 万元,招标人为七台河市阳光丽景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光丽景小区电梯更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阳光丽景小区电梯更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相应的履
约能力;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若已
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证》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 需
要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 (若已换
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国裁判文书网”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等合法渠道,可查
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 3 号楼
4 号商服)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
关资质材料等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 3 号楼 4 号
商服)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 3 号楼 4 号
商服)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光丽景小区电梯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2972773.57 元,招标人为七台河市阳光丽景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JH2024-097[GK]
2.2 项目名称:阳光丽景小区电梯更换项目
2.3 项目预算:2972773.57 元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内交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2.6 招标范围:按照采购人需求对指定电梯进行更换维修保养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8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9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标准并通过并市
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证》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
质(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3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
时 需要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
(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4 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国裁判文书网”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 供应商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等合法渠
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1 日,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下
午 13:30:00 至 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 3 号楼 4 号商
服)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
材料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鲜章。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 3 号楼 4 号商服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 3 号楼 4 号商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七台河市阳光丽景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七台河市阳光丽景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
联 系 人:柏先生
电 话:153 2651 56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 3 号楼 4 号商服
联 系 人: 殷女士
电 话: 0464-8816567
电子邮件: jhgcxm@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