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人家04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泰山人家04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嘉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泰山人家04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TS-GC-********-01-01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博阳路以东、环山东路以南,04地块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容积率1.1-1.2。建设内容包括高品质住宅、配套商业、地下车位、储藏室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4计划工期:55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
2.5.1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发包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达到泰安市高品质住宅设计及施工的要求(参见《泰安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评价办法(试行)》)、项目评选山东省优质结构、泰山杯、广厦奖的设计要求。
2.5.2施工质量标准
(1)质量必须达到山东省、泰安市高品质住宅关于质量的要求,申报泰安市高品质住宅(参见《泰安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评价办法(试行)》)。
(2)确保取得山东省优质结构、泰山杯、广厦奖等奖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国家省市各类奖项。
(3)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6招标范围:①04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②04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2.1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获取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泰安市嘉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博阳路1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经理
电 话:0538-*******
传 真:0538-*******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安市五马街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315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吕安亮
电 话: 0538-*******
传 真: 0538-*******
电 子 邮 件:ydgcglgs@163.com
8. 异议和投诉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安亮
联系方式:0538-*******
异议受理方式: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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