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4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交叉抽查情况的通报
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4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交叉抽查情况的通报
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叉抽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6月17日至26日,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联席办),组织专班对长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阳县农业农村局、长阳县交通运输局、长阳县财政局、长阳县医疗保障局、长阳县招商局、长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长阳县科技经信局、长阳县税务局、长阳县水利和湖泊局、长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长阳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阳县民政局等15家成员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了交叉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抽查15家单位发现,各单位能认识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知晓各级有关工作部署,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和县医疗保障局,在建立制度、落实审查细则方面较为规范,做到了“应审尽审,应清尽清”,长阳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资料归档规范做到可查可追溯。但部分单位在建立制度、审查落实、存量政策清理等方面的落实上,与抽查督查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抽查发现的问题
虽然各成员单位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不同程度存在短板弱项。
1.审查表填写不规范,有漏项错项缺项;未规范征求利害关系人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些单位虽然已征求意见,但征求意见情况一栏填写为空白;有部分单位将征求行政机关的意见代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部分单位审查结论一栏审查科室负责人未签名,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存在没有签时间、未加盖公章等问题。
2.审查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没有对文件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行实质性审查,违反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情况依然存在。此次交叉抽查政策措施30件,检查发现5份文件涉嫌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见附件1)
3.审查未实现全覆盖。一些单位审查的范围仅限于规范性文件,而未对规范性文件之外的通知、复函、方案、请示等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有少数单位审查范围不明确,将不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纳入审查范围;部分单位增量审查有遗漏,检查发现4份文件、政策措施未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视为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见附件2)
三、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切实重视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有力举措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强化制度权威和刚性约束。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建立完善内部审查机制,不断优化审查方式,完善审查程序,明确审查责任,推动审查工作落实落细。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把 “增量审查、存量清理、宣传培训”三道关口,做到应审尽审,规范审查。
(三)规范新增政策措施审查。今后制定出台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切实开展实质性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未征求利害关系人或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一律不得印发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将与经营者签订的合作协议、备忘录以及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通知、请示、复函、方案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和标准进行审查;招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公告、会议纪要、“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一并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四)迅速核实整改。相关成员单位要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应审未审、审查表填写不规范、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认真进行核查整改。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和标准进行补审;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未被抽查检查的成员单位存在的类似问题要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剖析原因,以点带面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请涉及整改的相关成员单位于8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将整改报告(包括相关印证资料)报送至县联席办。
成员单位如能提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要及时与县联席办联系。
联系人:刘雄联系电话:0717-*******
附件:1.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措施目录
2.应审未审政策措施目录
长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
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措施目录
被检查单位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 涉嫌违反审查标准的有关内容及违反情形 |
县招商局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招商引资项目产业扶持办法 | 是 | 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不得对特定经营者实施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政策” |
县科技经信局 | 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是 | 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不得对特定经营者实施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政策” |
县发改局 | 年度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补贴政策申报指南 | 是 | 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不得对特定经营者实施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政策” |
县水利湖泊局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道采砂清淤及经营利用管理办法 | 是 | 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
县住建局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路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办法 | 是 | 违反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七条“根据经营主体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得分”
应审未审政策措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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