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景发改投资审批【202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景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1、县城主要路口排水管网连接工程、2、董仲舒路东侧慢车道给排水工程;3、县城积水点与景新街连接;4、任重路南段(黄屯村段)污水管道连接工程;5、景新大街桥2个和景泰大街桥1个,污水闸井工程;6、橡塑基地和日月星城小区雨污分流工程;7、西护城渠出口变压器;8、赵屯路(景新大街-广川街)排水改造工程;9、惠民市场排水改造提升;10、景县城区36个小区内置挡水板、排污潜水泵及移动式独立泵站(配备2台轻卡车);购置4台移动排涝装备;11、建设一座雨水排水泵站。 2.3、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8 09:00至2024-11-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特别提示: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招标人将取消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资格。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郭洪臻 电话:03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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