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新天百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新天百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0日,我分公司持有大连新天百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721.95万元,利息2,942.79万元,债权总额5,664.74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大连新天百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邹云光,登记状态:存续,成立日期:2007-09-0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199号,经营范围: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柜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199号的房产,房产用途为非住宅,建筑面积*****.54平方米;位于大连市中山区营口街8-14号的房产,房产用途为非住宅,建筑面积1758.19平方米;以及上述2处房产项下土地使用权面积2265.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

保证担保

保证人邹云光、金招妹、陈少国、余爱珠、卢明栋、许远丽、周小鹏、温美存,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邹云光,1966年生,住址为浙江省永嘉县;

保证人金招妹,1970年生,住址为大连市中山区;

保证人陈少国,1966年生,住址为浙江省瑞安市;

保证人余爱珠,1969年生,住址为浙江省瑞安市;

保证人卢明栋,1969年生,住址为浙江省乐清市;

保证人许远丽,1970年生,住址为大连市中山区;

保证人周小鹏,1963年生,住址为大连市中山区;

保证人温美存,1966年生,住址为大连市中山区;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

项目亮点

抵押物所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便利,生活配套齐全,具有很高的升值潜力。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电话

杨经理、于经理

电话:0411-********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大连市,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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