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索 引 号: *********/2024-******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0-25

成文日期: 2024-10-25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浏览量:

朱祥成:

本机关于 2024 年3月27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镇)应急罚决字〔2024〕第******号] 尚未履行,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

?自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工作日)将罚款拾陆万玖佰贰拾陆元柒角伍分(大写)缴至中国工商银行镇海区支行营业部(户名: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390*****090********)。

如你(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镇)应急执行催告〔2024〕队002号.wps

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分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