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建第一分公司程阳八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亮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冶建第一分公司程阳八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亮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亮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公开预审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程阳八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亮化工程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北部林溪镇程阳八寨景区内
工程造价:3252.32万元
建筑规模:(1)观景道路及景观绿化照明:新建登山观景步道,增补夜间照明设备和景观照明设备,安装安全标识牌、休憩设施,景观绿化生态修复等;(2)观景设施:新建3处景观平台,以及周边青石板步道修整,旅游标识系统优化等;(3)服务设施优化:新建公厕、休息长廊、接驳站;(4)停车场、集散地建设:新建停车场1处,提升改造停车场4处,安装新能源车充电设施,新建游客集散地3处;(5)智慧管理设施:景区智能流量监测,动态展示系统及配套设施。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 工程范围 | 备注 |
亮化工程 | 亮化工程分部分项的全部内容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含100%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含100%农民工工资支付),结算经审定且乙方向甲方完成所有(施工)竣工资料(含商业公司要求的所有相关文件、保证书、图纸、系统使用及维护保养手册)移交手续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100%农民工工资支付);甲方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后15天内返还给乙方(无息)。每次付款前需按实际支付金额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总价97%时,开具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合法合规有效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农露娜
电 话: **********
邮 箱: *********@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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