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D79B91奥迪牌小型轿车招标公告

渝D79B91奥迪牌小型轿车招标公告



标的名称渝D79B91(奥迪牌FV7281CVT 2.8L)小型轿车
项目编号GR2024CQ*******转让底价1.812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10-28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4-11-08
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沙坪坝区资产类别机动车



转让方承诺 标的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车牌号码渝D79B91
转让底价(万元)1.812 万元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品牌型号奥迪牌FV7281CVT
车辆识别代码LFV5A24F*********登记日期2013-04-10
排量(L)2.8实际车型奥迪A6L 2.8 FSI 尊享型
使用性质非营运
保险险种交强险保险期至2025-06-15
行驶里程(KM)******
核定载人数5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强制报废期止不涉及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
评估报告文号不涉及
评估基准日
重要信息披露标的车辆因发动机故障导致无法启动,现于转让方指定地点存放。
标的踏勘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3-********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不涉及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年检及保险是否过期、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转让方将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交通违章及事故由转让方负责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转让方将车辆移交给受让方后至过户期间、以及过户后产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除前述费用外,其余车辆交易及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年检费、落户费、保险费、拖车费、运输费、维修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8.因车辆发动机故障无法启动,受让方需自行维修后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因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车费、运输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在接车后立即对车辆进行维修,达到车辆过户条件,受让方须在车辆维修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9.车辆移交受让方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不进行车辆维修,达不到过户要求,视为受让方根本违约并放弃车辆所有权取得资格,车辆所有权归属转让方,受让方应在根本违约条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移交给转让方,因此产生的拖车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含保证金)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0.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11.本次转让不包含车辆车牌号码。公告显示排量为大约值,精确数值以登记证书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0.5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金秋联系电话023-********

标签: 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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