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于2024年海拉尔区困境儿童关爱慰问物资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海拉尔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于2024年海拉尔区困境儿童关爱慰问物资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海拉尔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紧密结合海拉尔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现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海拉尔区2024年海拉尔区困境儿童关爱慰问物资购置项目,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拉尔区2024年海拉尔区困境儿童关爱慰问物资购置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海拉尔区2024年海拉尔区困境儿童关爱慰问物资推荐清单》(见附件)。采购方式:比选方式。最高限价:2.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经海拉尔区民政局、海拉尔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同意后实施,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采购。
二、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三、比选需提交或出具材料
(一)证件材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以及人员等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1—2023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五)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制价。
(六)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装订且密封好的比选文件(份数1份),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00下班前,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四、比选方式
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所有材料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评分标准,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五、其他应告知内容
海拉尔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电话或确认函方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由海拉尔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联系人:玉梅
联系方式:188*****741
地址:海拉尔区额尔古纳路50号
海拉尔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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