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所属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1.公开招租概况:

云南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拟对云南省地震局所属昆明市官渡区东华知春街8幢251号商铺进行公开招租。

2.公开招租内容: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东华知春街8幢251号商铺公开招租

2.2项目编号:YNDZ-CZZX*******

2.3招租内容:

项目名称

使用面积(平方米)

所在位置

最低年租金(元)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东华知春街8幢251号商铺公开招租

40

官渡区东华知春街

*****.00

*****.00


2.4租赁经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具体租赁起始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5竞租保证金缴纳;竞租人向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视为未提交,不得参加竞租。

2.6竞租保证金退还:竞租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款(不计息);

2.7租金缴纳方式:成交方应将租金及相关费用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向招租方进行一次性交纳。

2.8竞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不仅将被拒绝报名。

2.9竞租人必须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

2.10本次招租铺面承租人不得用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餐饮经营项目。

3.竞租人资格要求

3.1竞租人(自然人)资格要求:

3.1.1竞租人(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2竞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竞租人(自然人)姓名,若搜索结果中出现同名同姓情况须提供非本人的书面声明(加本人签字或签章原件);

3.2竞租人(法人)资格要求:

3.2.1竞租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2.2竞租人(法人)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竞租人(法人)名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3.3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为同一人或者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不为同一人且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10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公开招租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租人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将以下资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到*********@qq.com,并注明联系方式,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1)竞租人(自然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2)竞租人(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经招租人审核完成后,资料齐全且正确的将本项目公开招租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竞租人邮箱。资料不齐或有错误的竞租人应在获取公开招租文件时间内补全并更正资料,资料不补全或不更正的竞租人视为放弃此次竞租。

4.2未按规定时间及获取招租文件的竞租人不得参与竞租。(规定时间及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开招租公告第4款)。

5.竞租文件的提交

5.1提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48号(云南省地震局B座205)。

5.2竞租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将竞租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租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招租人将拒绝接收。

6.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指定账户

审核通过后竞租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及其他方式。

收款人名称:云南省地震局

开户银行:135*****5325

账号: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871-********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48 号云南省地震局

云南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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