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地下综合管廊PPP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地下综合管廊PPP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项目授权主体: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实施机构: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整体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并作为政府方主体签署本项目PPP合同,并授予本项目特许经营权。

3、新区管委会授权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如下事项:

3.1项目的前期准备、方案编制工作。

3.2为保障项目招标工作的顺利推进,建议梅溪湖公司经授权,作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引入社会投资人。

3.3作为政府方股东代表,代表政府与中标的社会投资人合资成立PPP项目公司(SPV)。

4、本项目由梅溪湖公司作为政府股东代表以10%的股权比例出资,中标的社会资本以90%的股权比例出资,双方组建综合管廊项目公司。政府方股东与社会投资人分别按各自股比享有项目公司的收益分红。

5、梅溪湖公司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综合管廊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相应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评、节能评估、地灾评价、可研、勘察、测量、设计等所有前期工作费用(含配套管理费),暂由梅溪湖公司垫付(以包干形式确定为8255.10万元),待PPP项目公司成立后,由PPP项目公司予以返还。

6、本项目采用按实计量、招标控制价后置审核先行招标,招标后再由梅溪湖公司根据设计进度分阶段编制预算报湖南湘江新区财政局审核,并以审核后的分部分项工程及综合单价作为计价参考,待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台相关定额标准后,再进行调整。以湖南湘江新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作为基数,再按照社会投资人投标时的结算优惠率下浮后确定。招标人委派的投资监理在项目公司具有全过程成本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现场计量,初步结算等权利。

7、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综合管廊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设施无偿完好的移交至新区管委会或政府指定机构。

8、回报机制:项目公司对入廊企业使用地下综合管廊进行收费(包括入廊费和运营维护费)。管廊收费不足以弥补投资及合理回报的部分由新区管委会予以财政补贴(可行性缺口补助)。

二、项目概况与合作范围

1、项目名称: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及相关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第二次)。

2、项目概况: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规划范围北至枫林三路、西到黄桥大道、南靠象鼻窝森林公园、东临西三环,总面积约23.4平方公里。本项目包含长沙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内7段综合管廊及综合管廊相关的市政道路及1座综合管廊控制中心工程,入廊管线包括电力、供水、通信、燃气、排水、供冷、供热及交通信息等管线。其中综合管廊及相关市政道路长约15.2公里。本项目综合管廊分两批次建设,第一批又分两期,第一期为雪松路管廊(樱花路-三环线)、樱花路管廊(雪松路-梅溪湖路西延线)及管廊控制中心;第二期为梧桐路管廊(三环线-百合路、黄馨路-樱花路)、红枫路管廊(碧桃路-三环线)、铃兰路管廊(雪松路-红枫路)、雪松路管廊(樱花路-碧桃路)、樱花路管廊(红枫路-雪松路);第二批即金菊路管廊(雪松路-梧桐路)、百合路管廊(雪松路-梧桐路)。

3、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7.50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综合管廊及控制中心约10.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84892万元、工程其他费8075万元、预备费7437万元、建设期利息5604万元), 其中第一批工程投资约9.92亿元,第二批工程投资约0.68亿元; 7段综合管廊相关的市政道路总投资约6.9亿元。

4、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施工总承包。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签订方式:

6.1社会投资人与梅溪湖公司合资成立PPP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中标人或中标联合体中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直接签署综合管廊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6.2独立社会投资人或中标联合体中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与梅溪湖公司签署承载综合管廊的相关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7、项目建设期和合作期限:

7.1 项目建设期:相关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工期为2年,以招标人和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7.2 合作期限:合作年限为27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综合管廊第一批次工程25年运营期结束后,一、二批次工程统一移交)。

8、质量要求:合格

9、招标范围:

9.1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由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长沙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雪松路(碧桃路-三环线)、樱花路(红枫路-梅溪湖路西沿线)、梧桐路(百合路-三环线、黄馨路-樱花路)、红枫路(碧桃路-三环线)、铃兰路(红枫路-雪松路)、金菊路(雪松路-梧桐路)、百合路(雪松路-梧桐路)建设里程约15.15公里的管廊工程及1座综合管廊控制中心(建筑面积约2125.12㎡,部分地上二层部分地下一层)的投资、融资、施工设计(优化)、建设及运营维护。建设内容为管廊工程、综合管廊控制中心及附属设施,含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弱电工程标识系统、监控报警系统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期内负责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维修(大中小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新区管委会或政府指定机构。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方将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支付建设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具体的支付安排以社会资本投标相关竞价金额和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9.2承担由政府投资建设的7条综合管廊相关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里程约为15.241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不包括沥青路面、亮化、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具体承包范围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3鉴于目前部分综合管廊设计已基本完成,新增工程量(污水管廊)总造价约1.64亿元,以暂估价形式将其纳入道路施工部分工程量清单,并由本次中标单位依法公开招标,最终工程量和单价以湘江新区财政局审定为准。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社会资本,下同)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2、投标人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或以上不少于100000万元的工程类投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投资业绩证明资料以提供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4、投标人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的综合管廊或隧道或地铁或地下经营空间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施工业绩证明资料以提供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或经有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交)工验收备案表],有效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6、拟任PPP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6月至 2016 年8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7.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5人、安全员35人、质量员34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在投标时不需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但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按工程进度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2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为综合管廊或隧道或地铁或地下经营空间项目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施工业绩证明资料以提供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或经有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交)工验收备案表],有效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7.3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7.4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6月至 2016年8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7.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9、最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共同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1.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1.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施工只能由一家成员承担,联合体另一成员为财务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条第1、2条及第9、10条的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拟担任本项目施工的成员还须同时符合本条第4、5条及第7、8条的资格条件,且应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低于45%;投资人还须符合第3条的资格条件;PPP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人担任。

11.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4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1)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3)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10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 年10月24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 14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人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1、投标人信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信息库。

2、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融资业绩和施工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监督。

十一、招标人

招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地下综合管廊 国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