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乐山市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要求,按照《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办法》(乐师院科〔2022〕6号)文件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1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4届毕业生且取得与《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主要辅助从事科研项目研究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科技成果推广,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学术辅助性工作以及其它临时性事务工作。服务期限为1年。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助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全身心投入科研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3.应聘毕业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问题;
4.具有相应的科研项目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工作技能,熟悉有关科研项目(基地、团队、平台、经费)管理等制度,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一线岗位工作,录用后在校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流程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阶段。
2、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从2024年10月28日起至11月1日下午18∶00止,应聘者下载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以“乐山市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助理+姓名+性别+最高学历+最高学历专业”命名(命名范例:乐山市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助理+张三+男+本科+环境工程.rar)。
3、请规范填写岗位名称并附上完整的应聘材料,简历投递邮箱及联系人见附件2,邮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18∶00。
(二)资格初审
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投递的岗位申请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或邮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比例1: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知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以及个人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在我院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竞聘者不符合竞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六、人事管理及薪资待遇
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劳动合同工管理办法》,科研助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工管理。工资待遇遵循乐山市工资标准规定,按乐山师范学院相应的薪酬制度执行,学校为科研助理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承担社会保险缴存额学校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乐山师范学院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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