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5、006、007包招标公告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5、006、007包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5、006、007包)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0-28

项目概况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5、006、007包)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5、006、007包)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30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技术模式为“玉米秸秆深松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堆沤有机肥施用还田”,本项目共划分7个包组(本次招标包含005、006、007包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5包

总面积*****亩:胡家台村1500亩、关门口村3990亩、烟台村2880亩、西岔子村5070亩、龙湾村2410亩、付五道村3520亩、黄泥洼村7680亩、兴隆镇-前杠村1230亩、兴隆镇-红光村500亩。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6包

总面积*****亩:二台子村5540亩、黄金屯村8670亩、道岔子村2030亩、伙食仓村2140亩、头台子村4830亩。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7包

总面积*****亩:六弓台村3160亩、锅坑村2520亩、马泉村4270亩、西坨子村1320亩、南甸子村5150亩、代耳湾村5050亩、三道岗村2790亩、中泗河村3750亩。

★五、质量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

技术指标应符合辽宁省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撒肥车要求安装GPS,GPS轨迹作为重要验收依据。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二)玉米秸秆深松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

玉米秸秆深松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旱作玉米根茬打碎并与土壤混合,实行机械深松,深度在 30 厘米以上,打破犁底层,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深松还田后,土壤较为疏松,为防止土壤失墒,进行适当镇压。水田留茬10厘米春季旋耕作业,作业深度为15厘米以上,将稻茬均匀旋入土层不得外露,机械旋地,使稻茬与土壤充分混合,耙田后田面平整。

要求安装GPS,GPS轨迹作为重要验收依据。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及行业内最新标准执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热线支持:7*24小时热线响应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堆沤肥料中原料应不含有鸡粪。

2、供应商所供产品须具备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5、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5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30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技术模式为“玉米秸秆深松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堆沤有机肥施用还田”,本项目共划分7个包组(本次招标包含005、006、007包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5包

总面积*****亩:胡家台村1500亩、关门口村3990亩、烟台村2880亩、西岔子村5070亩、龙湾村2410亩、付五道村3520亩、黄泥洼村7680亩、兴隆镇-前杠村1230亩、兴隆镇-红光村500亩。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6包

总面积*****亩:二台子村5540亩、黄金屯村8670亩、道岔子村2030亩、伙食仓村2140亩、头台子村4830亩。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7包

总面积*****亩:六弓台村3160亩、锅坑村2520亩、马泉村4270亩、西坨子村1320亩、南甸子村5150亩、代耳湾村5050亩、三道岗村2790亩、中泗河村3750亩。

★五、质量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

技术指标应符合辽宁省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撒肥车要求安装GPS,GPS轨迹作为重要验收依据。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二)玉米秸秆深松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

玉米秸秆深松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旱作玉米根茬打碎并与土壤混合,实行机械深松,深度在 30 厘米以上,打破犁底层,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深松还田后,土壤较为疏松,为防止土壤失墒,进行适当镇压。水田留茬10厘米春季旋耕作业,作业深度为15厘米以上,将稻茬均匀旋入土层不得外露,机械旋地,使稻茬与土壤充分混合,耙田后田面平整。

要求安装GPS,GPS轨迹作为重要验收依据。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及行业内最新标准执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热线支持:7*24小时热线响应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堆沤肥料中原料应不含有鸡粪。

2、供应商所供产品须具备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5、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5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报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待财政款项拨付到账后30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四、采购需求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技术模式为“玉米秸秆深松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堆沤有机肥施用还田”,本项目共划分7个包组(本次招标包含005、006、007包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5包

总面积*****亩:胡家台村1500亩、关门口村3990亩、烟台村2880亩、西岔子村5070亩、龙湾村2410亩、付五道村3520亩、黄泥洼村7680亩、兴隆镇-前杠村1230亩、兴隆镇-红光村500亩。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6包

总面积*****亩:二台子村5540亩、黄金屯村8670亩、道岔子村2030亩、伙食仓村2140亩、头台子村4830亩。

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7包

总面积*****亩:六弓台村3160亩、锅坑村2520亩、马泉村4270亩、西坨子村1320亩、南甸子村5150亩、代耳湾村5050亩、三道岗村2790亩、中泗河村3750亩。

★五、质量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

技术指标应符合辽宁省地方标准《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标准要求,撒肥车要求安装GPS,GPS轨迹作为重要验收依据。

1、外观

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二)玉米秸秆深松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

玉米秸秆深松还田/水稻留茬旋耕还田:旱作玉米根茬打碎并与土壤混合,实行机械深松,深度在 30 厘米以上,打破犁底层,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深松还田后,土壤较为疏松,为防止土壤失墒,进行适当镇压。水田留茬10厘米春季旋耕作业,作业深度为15厘米以上,将稻茬均匀旋入土层不得外露,机械旋地,使稻茬与土壤充分混合,耙田后田面平整。

要求安装GPS,GPS轨迹作为重要验收依据。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及行业内最新标准执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七、售后服务要求

热线支持:7*24小时热线响应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八、其他要求

1、堆沤肥料中原料应不含有鸡粪。

2、供应商所供产品须具备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成交供应商应按实施地点、数量、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供货,并完成堆沤肥施用等配套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秸秆未能及时打包离田等情形,影响项目进行、肥料撒施工作受阻、根茬还田作业受阻、指定地点群众不配合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与镇、村及农户自行沟通协调解决;

5、成交供应商所供的堆沤有机肥不得含有任何杂质(杂质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石头、土块、砖块等一切不应出现在堆沤有机肥内的物质),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堆沤有机肥存在任何杂质,即代表该部分所供货物不合格,供应商须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供货、储存、施肥等全部工作及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每个乡镇每批次货物至少随机抽检1次,若货物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检测次数将因此增加,此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单位由采购人另行指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此项费用摊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明列。

8、随机抽检若发现第1次出现货物不合格时,供应商须按此项“八、其他要求-第5款”要求在不合格区域按要求重新供货并完成配套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同一供应商的货物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时,采购人有权与其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机肥料产品登记证;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代理商须提供肥料厂家的有机肥料产品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2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本项目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1、002、003、004包)与辽阳县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005、006、007包)为一个项目共7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如同一供应商在多包组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包组编号由小到大顺序确定中标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 首山镇辽鞍路112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lz********@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忱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东北黑土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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