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轻型客车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轻型客车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轻型客车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其轻型客车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6-3C305
(二)项目名称:轻型客车
(三)采购预算:24万元(含财政资金2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四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轻型客车
(3)类别:货物
(4)用途:用于轻型客车
(5)数量:1(台)
(6)简要技术要求:第一类救援车辆5座高顶客车:发动机型号:高压共轨柴油发动机等,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7)采购预算:24万元
(8)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方需求协商送货
(9)质保期:2(年)
(10)其他:/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对此项目出具的合法唯一授权书(如系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颁发的生产资质证书);3、供应商所投车型必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4、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管理规定);5、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武汉本地设有专职的售后服务机构;7、信誉良好,在招投标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纪录,供应商在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供应商应遵守与政府采购和国家法律、法令相关的制度和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其与投标相关的法律责任。9.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10-18至2016-10-21(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市民之家4楼4070号办公室(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三环南路与金桥大道交汇处)。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同时携带本公告中“第二条 供应商资格”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市民之家4楼8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市民之家4楼8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6年10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6-10-18~2016-10-27共7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11号
联 系 人:曹慧君
电 话:***-********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1室
联 系 人:李哲 夏丁
电 话:***-********(市民之家)***-********(公司)
传 真:/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政府采购网
(三)其他
(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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