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

(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京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京财采计【2016】623号文件的要求,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HXZY-ZFCG-*******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县地税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预算金额48万元。

(2)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止,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京山县龙啸路联合广场旁)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六、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9时,地点为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京山县环境保护局8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0.9万元整,用现金支票或投标所在地银行存单缴纳,报名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县地方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地 址:京山县龙啸路联合广场旁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人:廖洁琼

电话:137*****077 电 话:159*****895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税务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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