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
(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京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京财采计【2016】623号文件的要求,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HXZY-ZFCG-*******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县地税税源管理一分局维修改造,预算金额48万元。
(2)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止,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京山县龙啸路联合广场旁)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六、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9时,地点为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京山县环境保护局8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0.9万元整,用现金支票或投标所在地银行存单缴纳,报名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县地方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地 址:京山县龙啸路联合广场旁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人:廖洁琼
电话:137*****077 电 话:159*****895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招标
|
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