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国达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韦国达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编号:*********
被继承人:韦国达,男,身份证号:******xxxxxxxx0513。
韦国达名下有一处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城西开发区五家企业经济适用房小区A区4号楼3单元503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9)环江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19.9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9.66平方米,持有50%产权。被继承人于2023年1月14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韦钰汁(身份证号:******xxxxxxxx0023),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女;
罗美春(身份证号:******xxxxxxxx0057),与被继承人关系为:配偶;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罗美春继承韦国达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5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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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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