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含桥梁、弃土场等,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及水工设计QLYXH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含桥梁、弃土场等,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及水工设计QLYXH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含桥梁、弃土场等),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及水工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2024年第25次总经理办公会许可,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由主线和宝兴支线组成。主线推荐线起于邛崃市孔明街道,接在建天邛高速和既有邛名高速,路线由北向南经芦山县、天全县,止于荥经县青龙镇与规划乐荥高速和既有雅西高速相接,全长104.111km;宝兴支线起于芦山县芦阳街道,与主线相接,止于宝兴县灵关镇,全长8.680k。我公司承担A1标段勘察设计任务,路线长约71公里,共设约23处弃土场,桥梁约17.5公里/50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本项目预估桥梁6处,弃土场23处。具体工作要求:1.对本项目包含的所有桥梁指定但不限于:白沫江特大桥、灵关河特大桥、始阳河特大桥等涉河桥梁及A1标段部分弃土场开展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以最终确定为准);2.对A1标段的弃土场进行安全稳定性评估和水工设计;3.弃渣场水工设计预估23处;4.提供弃渣场溃坝后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并给出安全稳定性评价结论预估6处。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QLYXH。
管辖区域:成都市
序号 | 类型 | 行政区 | 河流 | 经纬度 | 备注 |
1 | 桥梁 | 邛崃市下坝乡 | 白沫江 | K6+491白沫江特大桥(A1标) | |
2 | 桥梁 | 邛崃市高何镇 | 文井江 | K24+242文井江大桥(A1标) |
管辖区域:雅安市
序号 | 类型 | 行政区 | 河流 | 经纬度 | 备注 |
1 | 桥梁 | 芦山县思延镇 | 灵关河 | K61+036灵关河特大桥(A1标) | |
2 | 桥梁 | 天全县新华乡 | 高家河 | K66+260.5高家河大桥(A2标) | |
3 | 桥梁 | 天全县始阳镇 | 始阳河 | K78+495.5始阳河特大桥(A2标) | |
4 | 桥梁 | 荥经县新添镇 | 荥经河 | EK0+110 E匝道荥经河大桥(A2标) |
注:以上数量仅为预估,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2.3技术要求
1.进行实地勘察,测量周围地形及所在河段水下及水上部分断面,收集工点处汇水区域地形地貌、植被资料,进行洪水调查;
2.进行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分析计算,提供1/100频率的设计洪水流量及设计水位的计算成果;
3.进行河床自然演变冲刷和构造物局部冲刷计算;
4.开展河势稳定分析,综合分析弃土场建成后对河道行洪能力和河势稳定的影响;
5.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需进行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的各工点报告成果,并根据审查单位要求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专家意见(若有);
6.收集分析弃土场设计所需的水文数据,分析工点1/100、1/20、1/10对应频率的水位、流量、流速及相应的冲刷计算;分析弃土场施工期期间水位、流速的频率值;
7.复核弃渣场级别及防护措施标准,进行弃渣场稳定性分析、防护措施对弃渣场稳定安全的影响评价;
8.进行弃渣场周边和下游1km范围的敏感因素分析,给出弃渣场溃坝后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并给出安全稳定性评价结论;
9.按水土保持技术要求,完成弃渣场专项评价编制和水工措施布设图绘制,并确保相关工作内容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审查;
10.弃渣场水工设计成果在满足水工专家咨询和地方审批要求同时,满足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中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审查要求;
11.成果报告图表清晰、论证充分、结论明确,应取得行业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2.4工期要求
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1、行洪论证报告及批复或专家意见(若有);2、涉河(沟)方案(水工方案)设计报告及批复或专家意见(若有);3、弃土场稳定分析报告及专家意见。成果文件份数:纸质版10份(须签字并盖鲜章),电子版(光盘或U盘)1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专业含水利水电)。
3.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至今已完成2个涉河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项目(以获取水利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文水资源或水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文水资源或水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
近1年(2023年1月~2023年12月)财务无亏损。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不适用);
(4)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1家牵头单位和1家成员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完成本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工作的单位;
(3)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
(4)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都须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4、3.5项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合并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项要求即可,且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专业含水利水电);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6)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家单位都应至少独立承担过或以牵头人身份承担过1个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项目,联合体各成员合并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要求;
(7)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为:自2024年10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3日0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含桥梁、弃土场等),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及水工设计招标文件费(可简写为:邛芦荥高速行洪安评及水工设计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开标
开标形式:电子开标。
现场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535 号 1 栋 11 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8.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
投标人应于 2024年11月13日08时30分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含桥梁、弃土场等),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及水工设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邛芦荥高速行洪安评及水工设计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9.2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3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9.4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
邮 编:6*****(成都)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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