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八医院: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第八医院: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采购需求公开
一、设备名称: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
二、数量:3套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3.1. 总体要求
3.1.1. 整机采用一体式设计,节约手术室空间(即:C臂和工作站一体化设计)。
3.1.2. 设备配备内置UPS 不间断电源系统,有效保护系统稳定性
和病人信息。
3.2. 高压发生器
3.2.1. 透视最大KV值≥110kV
3.2.2. 透视最小KV值≤40kV
3.2.3. 透视最大mA值≥12mA
3.2.4. 脉冲透视≥8pps
3.2.5. 透视最大mA≥25mA
3.2.6. 最大输出功率≥2.5kW
3.2.7. 发生器频率≥35kHz
3.2.8. 摄片mA≥18mA
3.2.9. ▲数字点片最大mA≥20mA
3.2.10. 半剂量透视模式具备
3.2.11. 半剂量脉冲透视模式具备
3.3. 球管系统
3.3.1. 双焦点设计具备小焦点≤0.6mm 大焦点≤1.4mm
3.3.2. 管套热容量≥880KHU
3.3.3. 管套散热率≥12KHU/min
3.3.4. 阳极热容量≥75KHU
3.3.5. 阳极散热率≥35KHU/min
3.4. CCD摄像系统
3.4.1. CCD像素矩阵≥1kx1k
3.4.2. 后处理灰阶≥32bit
3.5. 探测器
3.5.1. 具备可变三视野:9,6,4.5英寸
3.5.2. 视野中心最大分辨率(探测器端) ≥6.8lp/mm
3.5.3. 滤线栅≥38 L/cm
3.5.4. 栅比≥8:1
3.6. 限束器
3.6.1. 具备双叶限束器
3.6.2. 具备2虹膜限束器
3.7. 显示器
3.7.1. 医用液晶彩色平板触控显示器≥27英寸
3.7.2. 显示器最高分辨率≥1900×1060
3.7.3. 多轴万向显示器臂设计≥五轴
3.7.4. 显示器俯仰角调节度≥+5°/-25°
3.7.5. 显示器水平垂直观察角度≥175°
3.7.6. 显示器摆动臂横向移动范围≥200°
3.7.7. 显示器可垂直升降高度调整≥+20cm/-20cm
3.7.8. 显示器摆动角度≥180°
3.8. 系统控制
3.8.1. ▲不插电待机转场功能≥5 分钟
3.8.2. 控制界面大小≥8英寸
3.8.3. 控制界面最高分辨率≥1200×800
3.8.4. 控制界面可旋转摆动≥260°
3.8.5. 具备控制界面可观察、管理图像
3.8.6. 具备控制界面可进行患者管理
3.8.7. 具备控制界面可进行剂量管理
3.8.8. 脚踏曝光开关(带存储键) ≥10米
3.8.9. 提供中文系统控制界面
3.8.10. 提供手闸,脚闸曝光控制
3.8.11. 具备控制界面要求提供液晶触摸屏
3.8.12. 具备控制界面与C臂一体化设计
3.8.13. 具备控制界面与显示系统一体化设计
3.8.14. 具备控制界面与图像实时处理系统一体化设计
3.9. C形臂
3.9.1. SID≥95cm
3.9.2. 开口≥78cm
3.9.3. 水平移动≥20cm
3.9.4. 垂直升降电动,≥40cm
3.9.5. 左右摆角≥±12°
3.9.6. C臂旋转角度≥±200°
3.9.7. C臂轨道内运动角度≥120°
3.9.8. ▲C臂最低水平位投照高度:≤100CM
3.10. 图像处理功能
3.10.1. 具备患者信息编辑
3.10.2. 图像存储≥80,000幅
3.10.3. 曝光模式≥8种
3.10.4. 具备末帧图像显示
3.10.5. 具备实时自动亮度对比度调整
3.10.6. 具备实时动态降噪功能
3.10.7. 具备实时去除运动伪影功能
3.10.8. 具备实时金属修正功能
3.10.9. 具备实时软组织修正功能
3.10.10. 图像放大及游走≥300%
3.10.11. 具备实时图像边缘增强技术
3.10.12. 具备负片技术
3.10.13. 具备图像360度旋转
3.10.14. 具备图像左右反转
3.10.15. 具备图像上下翻转
3.10.16. 同屏图像显示≥16幅
3.10.17. 具备图像回调及预览
3.10.18. 具备存储图像后处理
3.10.19. 具备USB导出BMP, JPEG, DICOM,MP4格式图像
四、每台移动式C形臂提供工作站一套(包含电脑1台,打印机1台),负责接入医院PACS系统,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第二部分、商务要求
一、供货要求
★1.1、提供详细配置清单,注明选配件,中标人所供设备必须是交货日前12个月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包括零部件);性能验证合格作为设备验收的必须条件,每年厂家免费进行设备校准并且出具报告。
1.2、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
1.2.1、中标人负责设备到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地点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2.2、中标人负责设备在项目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2.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2.4、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2.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初验合格后统一签收。
1.3、中标人负责新设备的安装及搬运通道的建立、复原(含拆墙及墙体修复)。所有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1.4、整机保修期2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应在质保期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卖方在接到用户要求对所购仪器进行维修通知时,应在2小时内给予明确的解决措施;如需卖方派员,则应在2日内派出专门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
二、交付时间和地点
★2.1、交货时间: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根据书面通知的时间,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所有人员的培训工作;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免费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安装调试
3.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经采购人开箱验收后由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技术调试;
3.2、中标人送达设备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四、验收要求
4.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4.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买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卖方应向买方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买方验收时审查。
4.3.按合同、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4.4.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五、售后服务要求:
5.1、设备维护措施;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5.3、故障响应时间;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4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故障应在4小时内响应修复,投标人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紧急故障,并出具常见故障解决方案;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项目团队的主要人员的稳定性,提供详细人员名单;
5.5、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厂家办事处的名称、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5.6、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原厂专业维修工程师,并注明名字、联系方式;
5.7、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内免费维修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货物制造商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
5.8、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每年对新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
5.9、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该设备购置后至少10年的备品备件及耗材的供应期;
5.10、质量保证
5.10.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5.10.2、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两年(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11、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用;
5.12、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保证所投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备份;
5.1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每年全保的价格清单(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
六、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6.1、特殊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易损件、零部件及主要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6.3、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
6.4、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采购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6.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6.6、除了提供中文说明书以外,还需提供中文版维修手册一套。如有专用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
6.7、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一套。
七、 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7.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
(13)软件备份光盘。
7.2、中标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7.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八、其他要求及说明
8.1.交货时间与地点:
8.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8.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1.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2结算方法:
8.2.1、付款人: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8.2.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待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原件、销售清单等相关材料,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设备运行至质保期满,待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函、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后,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以上所付款项均为无息支付)。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8.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及服务,以及设备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维护期或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4、投标人承诺:所有设备如有需要,对医院开放数据端口;确保数据安全,保证医院数据不外泄,不做他用;负责与医院HIS、LIS、PACS系统等信息系统连接,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8.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二、相关标准: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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