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省转移更新执法执勤车辆及更新购置消防救援车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中省转移更新执法执勤车辆及更新购置消防救援车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中省转移更新执法执勤车辆及更新购置消防救援车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HY-2024-050
项目名称:2024年中省转移更新执法执勤车辆及更新购置消防救援车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7,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中省转移更新执法执勤车辆及更新购置消防救援车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注册登记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 登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委派授权人参加的需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税收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文件原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2.竞争性磋商会议过程以全流程线上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提出二次或多次报价的需求,供应商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文字交流及报价,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视频或其他形式交流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9)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本贰份(以U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包含word 或pdf格式)。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密封(电子版同正本一起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线上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商通大道6号智慧大厦一幢203室;联系电话:029-********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地址:后宰门5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浩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商通大道6号智慧大厦一幢203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李金娥
电话:029-********
陕西浩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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