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学校建设工程
灵芝学校建设工程
灵芝学校建设工程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150195
项 目 名 称:灵芝学校建设工程
工 程 编 号:****************
招标工程名称: 灵芝学校建设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7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宝安区新安街道27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何子铎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58*****508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局
经 办 人:宋超明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0*****948
计划总投资:19047.76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5988.169216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32596.8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含主体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钢结构、屋面及防水、建筑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人防、白蚁、园林绿化、所有室外工程等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计划内并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 至 2018年7月15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1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17: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6、项目经理一级、二级、三级已停止使用。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4)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5)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9、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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