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服务名称:某部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2.服务要求:确定3家供应商负责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备选2家副食品供应商作为替补;3.服务地点:沧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4.服务期限:1年。5.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7.项目预算: 1200.00万元 ; 8.本项目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
??2.2招标范围:某部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在沧州地区具备固定生产经营、服务场地的证明材料,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取得时间为2年以上(提供具备2年以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换新证的提供旧证复印件。有效证件原件备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6.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检测场所或者有固定服务检测机构(以官方证明和协议为准),能确保供应食材全部经过安全检测;7.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部队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部队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9至2024-11-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D座509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一)申领时间:2024年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4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申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D座509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详见附件);4.供应商声明(详见附件);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三)2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详见附件);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存在到期更换等现象,则可同时提供新证与旧证复印件。8.供应商自有检测场所的提供经有关部门认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委托检测机构的提供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文件及委托检测协议书复印件。 9.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四)申领方式: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JY@zxkcs.com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8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D座503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张雅丽 联系方式:159*****70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某部

电话:199*****314

电子邮箱:199*****314@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中信科信息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D座509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人: 张雅丽 赵娟 李素智
电话:

153*****766

电话: 159*****70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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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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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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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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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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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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