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13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A********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屈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屈舍村屈东组东庄队130亩农田经营权流转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项目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屈舍村屈东组东庄队130亩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东庄队,面积130亩(不再丈量)。四至:东至大新组;南至大溪河;西至东庄桥;北至河东队农田。承包期限为4年,从2024年12月1日—2028年9月30日。承包用途:种植稻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该项目采取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为1210元/亩/年,按10元或者10元的整数倍数竞价。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交清最后一年承包金和管理服务费80元,其余各年承包金和管理服务费须在当年6月30日前交清。如到期不交,按违约论处。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唐寿亮 139*****782

其他事项:1、该承包田如有惠农补助,地力保护费归出让方所有,其他惠农补助归承包方所有。2、在承包期间如种植稻麦,严禁焚烧、乱抛秸秆。3、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2024年11月3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在曹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报名(镇农经中心)。(凡参加交易者到报名处领取合同草本一份)。

报名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单位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请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和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

注册会员网址http://by.jsnc.gov.cn/,选择点击在线交易。

手机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点击注册、登录、报名。

2、报名人通过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或交易中心现场POS机刷卡等方式分别缴纳报名材料费200元和投标保证金10万元(退还时不计利息)。

3、交易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4日下午15:00在曹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指定场所交易,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需自行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APP操作。

4、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履约失信人员,一并向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其今后在全县范围内交易资格:(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竞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6、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受让方。各报名人需正向递增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⑴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⑵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⑶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⑷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镇农村交易服务站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⑸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报名费、保证金通过转账或到镇交易中心POS机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江苏银行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与报名费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与报名费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项目成交确认方所交保证金冲抵部分合同款,未确认方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5、成交人必须在村指定时间内将合同余款交到村指定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项目重新组织交易。

6、鉴证费由成交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总额的0.5%。

7、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曹甸镇屈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10、报名费、保证金汇入江苏银行。合同尾款、鉴证费缴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321*****210100*****578

联系人:唐寿亮 139*****782 县交易中心 051*****0881

曹甸镇屈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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