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盐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的公告

关于调整盐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的公告

  盐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由原深圳市盐田区金融工作局调整为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非法集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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