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治理项目

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治理项目

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治理项目
信息时间: 2024-10-2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治理项目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清发改(2023)9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565.113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锚杆护坡、毛石混凝土挡墙砌筑、排水渠道浇筑、护坡喷播植草籽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经费在五百万元及以上为一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暂列金******元);发包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好用好全国地勘查行业监督管服务平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7号)等相关文件,投标人被列为异常名录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⑥投标人因不符合相关行业投标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核查责令限期改正期间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⑦投标人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认定为失信黑名单企业的在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直接按废标处理;⑧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 08:30:00至2024年11月7日 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间截止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7*****865,传真:/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 庄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873、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标签: 马家山体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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