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不见面)
东台沿海经济区梁南53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沿海经济区梁南53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 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资备【2023】15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梁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台沿海经济区梁南53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沿海经济区
2.1.2建设规模:东台沿海经济区梁南53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占地约1286亩,总建设规模为53MW。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直流侧 67.*****MWp,交流侧53.12MWac,拟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1.3合同估算价:1.8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其中设计部分工期要求:其中:设计、图审:50日历天;施工工期220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质监、安监、施工许可办理、施工现场准备、主体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室外施工直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开工令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①设计、图审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②采购及建设工程部分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0日开工,具体进度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该项目竣工为交钥匙竣工,工期已含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调试,项目验收等。必须满足项目验收日期的要求,各节点进度由中标单位自行编制。招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单位7日历天内,中标单位必须进场,并确保项目竣工日期及并网验收时间,逾期未完成,将予以处罚。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的批准及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 勘察设计(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含并网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 施工总承包(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单晶硅、所有变配电设备、全站电力铜芯电缆、控制铜芯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带电运行240小时为终点;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含购电合同)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等工作。
2.2.3 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4 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 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并网办理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从政策处理、政府沟通、证照办理、勘察设计、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以及与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包含地质勘察、试桩、施工勘探等);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各种专项验收工作及前期和过程手续办理;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发包人要求)、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设计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取得【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2023年10月28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年月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年月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年月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选)
具体要求详见3.6.1
□ 3.3.7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可选)
具体要求详见3.6.2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4)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2)设计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3)施工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光伏发电单项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年内(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东台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s://ycsggzy.com/gb-web/#/us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2.1 | 商务标 | 具体详见评标方案 |
1.2.2 | 经济标 | 具体详见评标方案 |
1.2.3 | 技术标 | 具体详见评标方案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 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5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 3 至 7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2.5.2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R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88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6分) | 采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中方法四(ABC合成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各方法计算规则详见附件B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工期及进度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4、采购及物资投入计划及管理方案(2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物资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5、质保期服务保障(1分) | 对质保期的范围、培训计划预防措施等进行评分。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 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3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每增加一个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3分,每增加一个工程建设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2分。本小条最多加1分。 2、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不少于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0.5分;参与过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设计奖项目的加0.5分;本项满分1分。 注: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最少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此部分资料如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没有上传模块时,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需按照文件要求扫描上传至商务标部分“其他资料”中。 |
3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工程50MW且单项合同额达*****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累计得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单项工程50MW且单项合同额达*****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如达到以上要求,可累计得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累计得分。 |
| |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三)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4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梁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沿海经济区港城大道88号910室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棕榈泉广场1-3幢801室(CND)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15- ******** 电 话:182*****40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q.com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