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综合楼招标公告
便民服务综合楼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晟尤招【2016】002号 |
开标时间:2016-11-11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闽晟(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尤溪县洋中镇际口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闽晟尤招【2016】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洋中镇际口村便民服务综合楼项目已由 尤溪县发改局以尤洋经发基[2016]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洋中镇际口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措,招标人为尤溪县洋中镇际口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闽晟(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洋中镇际口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便民服务综合楼等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3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尤溪县洋中镇际口村便民服务综合楼项目工程等工程建设,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17年01月20前完成主体封顶 ;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要求中标人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的有关规定,省外入闽企业和近三年内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而被列入欠薪黑名单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将要求投标人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12号文)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月 21 日至2016 年 10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光盘)每份售价 400 元。 4.2.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6年 11月 11日11时30分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 截止时间: 2016 年 11月 11 日 15 时 00 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 地点: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参加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法定代表到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缴交的个人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可为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包括保函)原件,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洋中镇际口村民委员会; 地 址:尤溪县洋中镇际口村 , 电 话: 139*****531 联系人: 蔡建胜 。 招标代理机构:闽晟(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工商联大厦3楼, 电 话:189*****908 传 真:; 联系人: 黄工 。 邮 编:36500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尤溪支行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00 666 0588 9001 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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