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叠石桥家纺转型示范服务平台项目红线地块内供配电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叠石桥家纺转型示范服务平台项目红线地块内供配电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A320*****080***** | 项目名称 | 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叠石桥家纺转型示范服务平台) |
标段编号 | A320*****080*****006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叠石桥家纺转型示范服务平台)项目红线地块内供配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叠石桥家纺转型示范服务平台)项目红线地块内供配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叠石桥家纺转型示范服务平台)项目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304-******-89-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叠石桥叠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红线地块内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海门区三星镇叠石桥市场区域核心位置,南至三星南大道,北至叠石桥三期核心交易区,东至震蒙大道,西至绣女路;
2.1.2工程规模: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叠石桥家纺转型示范服务平台)项目红线地块内供配电工程施工,包含开闭所、配电房及其他配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7526.******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注:上述工期已充分考虑节假目及天气因素(含雾停工),因项目整体工期目标很紧,故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能满足赶工要求,工期内的法定节假目须保证工序正常进行。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不得以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停工提出工期顺延或索赔。
2.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送电。
2.2招标范围和内容: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及当地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供配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从红线外前置环网柜至开闭所、开闭所至各用电计量箱(包含动力计量箱至动力柜排管、电缆等)、开闭所、配电房、室外排管、电缆井、分支箱基础及与电力相关的工程施工、电力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测试、供配电接入、验收、送电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0月0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供配电施工业绩(非住宅类),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建设单位(或供电主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及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上述材料须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3.4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虛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五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8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t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叠石桥叠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纺都大道 | 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号楼901室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人: | 郭女士 |
电话: | 电话: |
2024 年 10 月 2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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