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歌谣》文本创作、音乐制作
《奇台歌谣》文本创作、音乐制作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奇台歌谣》文本创作、音乐制作
项目编号:620*****88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姜立东 180*****81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8 16:09 - 2024-10-31 20:00
采购单位: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活动策划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活动策划服务; 专业等级:一、前期采风、素材收集:搜集、整理近年来在民间流传的奇台歌谣内容片段,为奇台歌谣的创作提供素材基础。 二、文本创作要求:文本2个,文本内容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和重大文艺活动报备管理办法管理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内容要体现奇台县积极向上的社会风貌、美食、美景、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内容;时间约5分钟左右。;服务周期:7天以内;服务内容:三、音乐制作要求:按照导演要求制作音乐,音乐风格要与文本内容相互协调统一,体现奇台歌谣的风格特点。 四、版权要求:本次提交的文本、音乐成品须是专为本次制作的文本和音乐,作品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作品版权权利全部归奇台县文化馆所有。;采购需求:一、前期采风、素材收集:搜集、整理近年来在民间流传的奇台歌谣内容片段,为奇台歌谣的创作提供素材基础。 二、文本创作要求:文本2个,文本内容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和重大文艺活动报备管理办法管理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内容要体现奇台县积极向上的社会风貌、美食、美景、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内容;时间约5分钟左右。 三、音乐制作要求:按照导演要求制作音乐,音乐风格要与文本内容相互协调统一,体现奇台歌谣的风格特点。 四、版权要求:本次提交的文本、音乐成品须是专为本次制作的文本和音乐,作品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作品版权权利全部归奇台县文化馆所有。;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00 | - |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奇台县 奇台镇 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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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音乐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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