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浙新经济园建设项目供水、排水管道及配套等通讯工程竣工检测及测绘工作技术服务
吉浙新经济园建设项目供水、排水管道及配套等通讯工程竣工检测及测绘工作技术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浙新经济园建设项目供水、排水管道及配套等通讯工程竣工检测及测绘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JL-ZB********
项目名称:吉浙新经济园建设项目供水、排水管道及配套等通讯工程竣工检测及测绘工作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竞争性磋商范围:完成项目现场供水水质、泵房噪音、振动检测竣工检测;完成给水管线测绘、排水管线测绘、管道CCTV检测及配套通讯工程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技术服务成果;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检测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测绘服务周期: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测绘工作,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现场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测绘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CMA)(检测内容包括水质检测、噪音检测、振动检测),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团队;
②具备测绘(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资格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参保证明。
2.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如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磋商。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0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形式磋商的)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时间:2024年11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西街与磐谷南路交汇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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