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环境整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辉县市赵固镇人民政府环境整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辉县磋商采购-2024-112 | |||||||||||||||
2、项目名称:辉县市赵固镇人民政府环境整治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99,446.70元 | |||||||||||||||
最高限价:*******.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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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辉县市赵固镇区域内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及环境整治(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磋商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磋商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磋商供应商无需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磋商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2、各供应商在磋商评标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监督部门:辉县市财政局:0373-*******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辉县市赵固镇人民政府 | |||||||||||||||
地址:辉县市赵固镇 | |||||||||||||||
联系人:程龙 | |||||||||||||||
联系方式:158*****06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靖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渠东一路交叉口向北1号1排4号 | |||||||||||||||
联系人:张蒙 | |||||||||||||||
联系方式:159*****1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蒙 | |||||||||||||||
联系方式:159*****120 |
标签: 人民政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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