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机关大院十一号楼四层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江门市机关大院十一号楼四层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并经江门市财政局批准,就“江门市机关大院十一号楼四层修缮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前来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机关大院十一号楼四层修缮目工程采购(采购编号:JM2007-B263)。
2、用途:江门市机关大院十一号楼四层修缮。
3、数量:修缮工程一项。
4、简要技术要求:修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完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人必须是国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产生的方式:公开报名。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8年2月27日至2008年3月7日17:30时。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购买采购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文件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政务公开栏目(http://cgzx.jiangmen.gov.cn/zwgk.asp?ClassID=32)查阅《关于开展供应商登记和实施采购文件网上下载的通知》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采购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启供应文件前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资格。
五、申请下载标书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文件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重复核对。
六、供应截止时间、开启供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供应文件时间:2008年3月11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供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华园屋村6、7幢首层(江门市园林局对面))。
3、供应截止时间和开启供应文件时间:2008年3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启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华园屋村6、7幢首层(江门市园林局对面))。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江门市华园屋村6、7幢首层(江门市园林局对面)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可
联系电话:****-*******
传真:****-*******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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