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镇南山坡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平山镇南山坡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镇南山坡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平山镇南山坡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4]3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平山镇南山坡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4]3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含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如投标人非小微企业(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则须提供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5)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0311-********。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3.1.2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含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如投标人非小微企业(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则须提供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5)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0311-********。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9 00:00至2024-11-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1 09:00 ,投标人应当于当日2024-10-29 00:00至2024-11-21 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刘春晓 电话:031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山县交通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00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冀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平山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3-1-909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韩志宵 | 联系人: | 刘春晓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JJ2023@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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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道路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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