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物证采集设备招标公告
电子物证采集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电子物证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电子物证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LHT-2016-162-HW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7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民主大街222号)报名。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7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民主大街222号)。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300元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14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高胜极 电话:133*****543 地址:长春市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民主大街222号 联系人:吕洪水 2016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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