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屯昌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屯昌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屯昌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屯昌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需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本公告发布30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人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代表、县政府职能部门代表、镇政府代表、国营农(林)场代表、用地单位代表、农村集体代表及农民代表。
四、报名须知:
(一)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报名前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2024年11月26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等(注:在提交申请书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特此公告。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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