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新安镇于家口村11.3亩土地经营权

宝坻区新安镇于家口村11.3亩土地经营权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和转出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禁止非粮化。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于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 --
农户数量 138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耕地 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 500 元/亩/年 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详情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承包费,第二年承包费2025年10月1日前交清,第三年承包费2026年10月1日前交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经民主决策表决通过,新安镇于家口村土地对村内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对象: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二、发包方: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于家口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三、发包标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于家口村村集体土地。 (二)标的面积 : 11.3亩,不再丈量。 (三)坐落位置、四至: 1号地:小大白:东邻田间工作路,西邻田间工作路,南邻潘广耀,北邻潘广芳于庆稳养殖小区共1.8亩。 2号地:王家地:东邻毛渠,西邻毛渠,北邻于树强,南邻绿化带共3.5亩。 3号地:张家地:东邻毛渠,西邻毛渠,北邻潘世俊,南邻绿化带共2.5亩 4号地:刘奎洼:东邻毛渠,西邻毛渠,南邻绿化带,北邻毛渠共3.5亩。 (四)其他描述(水、电、路、地上设施等情况):电源、电力设备、电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且甲方不负责提供水源,由乙方自己解决。 四、发包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承包期限为3年。 五、发包土地用途:该承包地作为种植粮食作物用地使用。不得违规违法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土地。 六、发包底价: 500元/亩/年,上浮阶梯价50元/亩/年。 七、承包费缴纳方式: 分期付款: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承包费,第二年承包费2025年10月1日前交清,第三年承包费2026年10月1日前交清。 八、发包方式:网络竞价。若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价格不得低于标底价格。若第一轮竞价失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组织第二轮网络竞价;若第二轮竞价失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商议后再组织竞价。 九、发包确认: 竞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本次发包土地的承包方。 十、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www.tjnjs.com或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一、发包时间地点 发包时间: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 发包地点:网络竞价(异地)在家中或其他有网络环境的电脑上即可进行。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缴纳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十二、其中竞买人为个人的,采用电汇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十三、其它事宜 1、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2、在承包期内,现有的国家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归乙方所有。 3、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承包期内,甲方不保水源,电力设备,电源及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乙方必须服从国家政策,青苗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甲方所有。是属于乙方的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是属于甲方的地上物归甲方所有。 6.乙方不得在承包地上建设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且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经营期间与个人发生纠纷,甲方只负责调解。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乙方不许取土、卖土,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制定的道路沟渠乙方有使用权。 9.在合同期内,只允许乙方搞粮食种植,不准植树、种藕、挖坑、秸秆焚烧、私搭乱建等和对土地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竞价保证金,作为竞价押金,竞价者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1年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另行发包。竞价未成功者,竞价保证金全部退回。 11.乙方须将所承包地内农作物及秸秆清理干净并于2027年10月1日前,经村监督委员会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清理,相关的所有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不清理,甲方将扣除风险保障金。 12.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焚烧秸秆情况属于违约,每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元,甲方可解除合同,并不退还风险保障金,因乙方违法焚烧秸秆导致的政府行政处罚,由乙方负担。 13.承包期内,遇镇、村土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绿化等占地,乙方无条件服从。 14.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再次分租、转租、分包、转包土地,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收回土地,承包费、风险保障金不退,且出现其他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乙方有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召开两委会进行商议,同意之后出具相关证明,并向上级部门备案,方可进行分租、转租、分包、转包,且第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原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如第三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收回土地,且不退承包费及风险保障金。 15.此地块后续土地平整工作需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担负。 16.乙方若需投保农业保险,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弄虚作假。 17.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不再丈量。 18.竞价保证金*****元,风险保障金2000元。 19.土地流转面积内的坟和井,村民有生老病死允许车辆进入和打墓穴,在青苗和收获期前,当事方家属负责给承包户补贴 ,此外,白地之时,不予补偿,无条件进入。 20.承包期内,为防止污染,乙方要将农药废弃包装物及时清理回收。否则,不退风险保障金。 2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金,如若逾期,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风险保障金,且有权将该地块另行发包。 22.乙方必须缴纳合同履约风险保障金。合同期满,乙方遵守合同条款,甲方将风险保障金无息返还乙方。如遇违约,风险保障金不退。 23.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评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公告相关内容由甲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元) *****
缴纳形式 电汇形式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5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向 正向竞价
竞价方式 多次竞价
阶梯价 50
报名起始时间 2024-10-28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01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 2024-11-04 11:05: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11-04 11:35: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账 号:120*****550000*****71590
信息技术服务费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备注
报名须知

一、交易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可选择网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银行柜面转账、建行“裕农通”、线上支付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将会造成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缴纳保证金之前,意向受让方需到天津农交所官网挂牌交易项目中查看获取保证金账户信息。

2.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3.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4.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付的,意向受让方需留意报名界面提示的相关注意事项。

二、交易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准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且保证填写的账户信息与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一致。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以农村产权转出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意向受让方限制为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还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其他材料。

四、报名:

交易保证金缴纳后,点击“立即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竞价账户密码以意向受让方注册的为准。

五、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或指导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或孰低)原则直接签约;意向受让方未报价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六、实行网络竞价的项目: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www.tjnjs.com(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点击“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竞价报名系统”按钮,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竞价报名系统,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选择报价最高者竞得项目(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报价最低者竞得项目)。意向受让方报价不能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农村小微工程项目: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挂牌价格),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

七、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转出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

八、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出方可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天津农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方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金划归转出方,并可继续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补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均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三)按照天津农交所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四)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出方损失的;

(五)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出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六)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八)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九)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出方造成损失的;

(十)天津农交所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十一)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出方、天津农交所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九、符合前款第(二)、(三)规定的,转出方有权向天津农交所申请重新挂牌。

十、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十一、转出方有权在网络竞价开始前自行决定撤回网络竞价标的。

十二、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对交易项目成交后签署的合同文本另有要求的,以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公示的合同文本为准。

十三、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四、免责声明:

(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对转出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天津农交所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五、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在取得“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务必注意登陆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六、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报名须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网络竞价须知》《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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