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双百工程”示范区招标公告

2016年“双百工程”示范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2016年“双百工程”示范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农业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2016年“双百工程”示范区项目

2.2建设地点:富锦市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4日,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总工期17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新增水稻育秧基地340栋,第二标段为旱改水土地整理水田标准化建设,第三标段秋季新建水稻育秧大棚配套设施及砂石路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

3.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商业信誉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5)每年有独立类似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小区G栋2单元102号)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提供近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锦市农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小区G栋2单元10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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