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河砂询价采购公告

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河砂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八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28 17:16:02
投标截至时间:2024-10-31 18:30:00
内容: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河砂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1-WZ-2024-SCG-XJ-06

1.项目概况

水库工程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境内的大沙河支流葛家台沟上,坝址距离 S203省道约2.5km,距离阜平县城约16km。工程为阜平县城和阜东新区提供工业和生活用水;供水工程为县城供水。石漕沟水库正常蓄水位382.00m,死水位340.00m,设计洪水位382m,校核洪水位383.09m,水库总库容为2063万m3,调节库容为1827万m3。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下游消能防冲设施、供水工程进水口、生态基流放空进水口等组成。拦河坝坝型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址位于石漕沟村上游0.6KM处。顶总长308.0m,坝顶高程为384.6m,坝顶宽度为10.0m。本标段总投资9.6420亿元。

2.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包件号:HS-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条件

备注

1

河砂

中粗 2.3-3.7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东漕岭村(原明珠大酒店)



3.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3.1河砂

3.1.1质量标准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12-2021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

《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14

3.1.2细骨料宜质地坚硬、级配良好。人工砂的细度模数宜为2.2~2.9,天然砂细度模数宜为2.0~3.0,应控制超径颗粒含量。人工砂的石粉(d≤0.16mm)含量宜控制在12%~25%,其中d≤0.08mm的微粒含量不宜小于7%。最佳石粉含量应通过试验确定。骨料应有足够的储备量并设有遮阳、防雨及脱水设施。砂的含水率不应大于6%,天然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5%。

3.1.3细骨料检测

细骨料的检测有生产单位检测和使用单位检测。检测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有细度模数、石粉含量(人工砂)、含泥量和泥块含量;一般项目有吸水率、云母含量、表观密度、有机质含量、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轻物质含量、亚甲蓝MB值(人工砂)。主控项目应每班检测1次,一般项目生产单位应每月检测1次,使用单位应每季度检测1次。当料源发生变化时,应增加一般项目检验频次。有碱活性骨料时应每季度对骨料碱活性检测1次,碱活性检测按照《水工混凝土抑制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DL/T5298规定进行。骨料取样应在筛分楼出料皮带或下料口按同料源、同规格取样。

3.1.4依据DL/T5112-2021、DL/T5144-2015的规定,细骨料的质量检验技术要求如下表所示。

细骨料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品 种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天然砂

人工砂

细度模数

2.0~3.0

2.2~2.9

DL/T5151-2014

石粉含量(人工砂)(%)

-

12~25

DL/T5151-2014

出厂含水率(%)

≤6

DL/T5151-2014

含泥量(%)

设计龄期强度等级≥30MPa和有抗冻要求的砼

≤3

-

DL/T5151-2014

设计龄期强度等级<30MPa

≤5

泥块含量(%)

不允许

DL/T5151-2014

云母含量(%)

≤2

DL/T5151-2014

表观密度(kg/m3)

≥2500

DL/T5151-2014

坚固性(%)

有抗冻要求的砼

≤8

DL/T5151-2014

无抗冻要求的砼

≤10

轻物质含量(%)

≤1

-

DL/T5151-2014

有机质含量(比色法)

浅于标准色

不允许

DL/T5151-2014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1

DL/T5151-2014

注:a.同一料源生产的细骨料,首批材料使用前应进行碱活性及氯离子含量检验。骨料的碱活性检验按照《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14的规定执行;当骨料中含有碱活性成分时,应按碱活性骨料类别进一步检验。

b.有放射性要求的细骨料其检验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c.坚固性是指在气候、环境变化或其他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碎的能力,用硫酸钠溶液法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率来表示。根据《建设用砂》GB/T *****-2022规定,对于有抗冻、抗疲劳、抗冲磨要求或处于水中含有腐蚀介质并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混凝土,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较恶劣,坚固性要求较严,细骨料质量损失率应不大于8%,其他条件下的混凝土细骨料质量损失率应不大10%。

d.细骨料的含水率应保持稳定,宜保持在控制中值的士1%范围内,表面含水率不宜超过6%,超过时应经试验论证”一是表面含水率比较直观,更易于理解;二是由于砂表面含水率超过 6%之后很难稳定,所以增加不宜超过6%的要求,且要求保持在控制中值的士1%范围内,必要时应采取加速脱水措施,这是控制水胶比和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稳定的主要措施之一,也是为了拌和预冷混凝土时满足加冰量的要求。

3.1.5水工混凝土宜使用中砂,当使用细度模数超过此范围的粗砂、细砂或特细砂时,应经试验论证。中砂的颗粒级配应满足下表要求,当颗粒级配不符合表中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经试验论证。

中砂的颗粒级配要求

筛孔尺寸(mm)

5.00

2.50

1.25

0.63

0.315

0.16

累计筛余(%)

10~0

25~0

50~10

70~41

92~70

100~90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中国铁建系统中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6)其他要求: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验收

5.1河砂

5.1.1 验收时间:货到现场验收由物资部和试验室共同验收。

5.1.2 验收方法:河砂到达现场由甲方试验室负责检测河砂质量指标,物资人员和实验人员共同取样后,由物资地磅房根据试验室出具的含水率报告据实全额扣除,由项目部试验室对砂子每10车或500吨取样做含水率测试,并将《实验检测结果通知单》第一时间移交过磅人员,双方签字留底,磅房人员按试验室提供的检测报告的含水率在过磅净重中全额扣除,不再考虑含水率范围,按实际检验含水率全额扣除。甲方施工现场过磅数量扣减超出合同约定的含水率部分重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5.1.3 验收标准:甲方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6.结算方式

6.1结算时间:双方约定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所提供材料为一个结算批次。双方约定每月15日为双方对账日,乙方执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的合规签收单办理对账手续,双方核实无误后,办理批次结算单。

6.2货款的支付时间:实行固定单价结算,报价单价应含成本费、人工费、运杂费、管理费及其它所有费用。办理结算手续之后,待乙方按照甲方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于开具之日起10日内交予甲方合同经办人之后三个月之内,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50%;6个月之内,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30%,剩余20%货款于9个月内支付。

6.3履约担保的交纳时间和方式:待本合同签订后,自结算周期内供货并办理对账手续之后,甲方一次性扣除(合同额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足额扣留后,甲方按支付条款支付乙方货款。

6.4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银行收款账户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有变更,需向甲方开具账户变更通知书,允许变更开户行和账号,不允许变更户名,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付款的,则付款期限顺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报价资料

物资采购询价(报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财务能力要求资料、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法人投标则不需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质量认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报价文件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合成一个PDF版上传云采平台,未按要求报送报价资料的报价不予采纳。

8.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3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于 2024年10月31日18时30分 前提交报价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朝 电 话:158*****513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东漕岭村(原明珠大酒店)

邮箱:**********@qq.com">**********@qq.com

9.2采购组织机构: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河北省涿州市冠云西路86号

联系人:甘德顺 电话:150*****741

电子邮件:**********@qq.com">**********@qq.com


,河北,阜平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水库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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